按照《市中小企業服務署關于開展2016年度深圳市民營及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企業國內市場開拓項目資助計劃申報工作的通知》的工作安排,2016年度深圳市民營及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企業國內市場開拓項目資助計劃申報工作已于4月1日結束,現將對資助申請已受理的企業進行專項審計,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審計形式
所有申報企業攜帶專項審計所需原件材料到我署集中由審計機構進行專項審計。接受專項審計的企業無需支付審計費用。
二、審計所需材料
以下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并與申報資料中復印件內容一致:
(一)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和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多證合一企業無需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
(二)實際發生展位費用的合法憑證(包括發票、記賬憑證、對公賬戶付款憑證、銀行對帳單);
(三)與組展方簽訂租用展位的合同;
(四)公司管理當局聲明書(需蓋公章,見附件1);
(五)我署或專項審計機構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如需提供,現場通知)。
三、審計地點、時間安排
專項審計地點:市中小企業服務署多功能廳。
審計時間安排:本次專項審計從4月19日開始到4月29日結束,對不同的受理單位,分別安排不同時間進行審計。申請企業可按照本次專項審計時間安排查詢本企業審計時間(見附件2)。申請企業必須于指定時間到我署進行專項審計。
四、注意事項
(一)各申報企業請帶上受理情況回執。
(二)請嚴格按照公布的時間接受審計,逾期未進行專項審計的申報企業將視為自動放棄本次申報。
五、聯系方式
聯系人及電話:吳成蛟 82975860
傳真:83414061
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新洲路4009號市計生科學研究所綜合樓(五洲賓館南側輔道200米)7樓
附件:
1.公司管理當局聲明書
2.2016年深圳市民營及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企業國內市場開拓項目資助計劃專項審計時間安排
深圳市中小企業服務署
201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