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12年度深圳市民營及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
企業國內市場開拓項目資助計劃專項審計的通知
各有關企業:
根據《關于開展2012年度深圳市民營及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企業國內市場開拓項目資助計劃申報工作的通知》,2012年度深圳市民營及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企業國內市場開拓項目資助計劃申報工作已于7月20日截止。資助申請已受理并通過形式審查的企業將接受專項審計,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審計形式
所有申報企業攜帶專項審計所需原件資料到我中心集中由市財政委指定的審計機構進行專項審計。接受專項審計企業無需支付審計費用。
二、審計所需材料
以下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并與申報資料中復印件內容一致:
(一)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含副本)和組織機構代碼證;
(二)實際發生展位費用的合法憑證(含發票、記賬憑證、對公賬戶付款憑證、銀行對帳單等);
(三)與組展方簽定租用展位的合同;
(四)公司管理當局聲明書(需蓋公章,見附件1);
(五)我中心或專項審計機構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如需提供,將另行通知)
三、審計時間、地點
專項審計時間:7月24-31日。
專項審計地點:市中小企業服務中心多功能廳。
所有申報企業,根據本企業所選受理單位及申請編號,請按照專項審計時間安排(見附件2)中的指定日期到我中心進行集中專項審計。
四、注意事項
(一)各申報企業請帶上申報受理回執。
(二)逾期未進行專項審計的申報企業將視為自動放棄申報資格。
五、聯系方式
聯系人及電話:吳成蛟 82975860
冼 冰 82979564
傳 真:83414061
電子郵箱:szjcsc@126.com
地 址:深圳市福田區新洲路4009號(五洲賓館南側輔道200米)7樓
附件:
1. 公司管理當局聲明書
2. 2012年市民營及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企業國內市場開拓項目資助計劃專項審計時間安排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