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木家具的由來(一)
從古至今,中國傳統家具的用材幾乎都以木材為原料,其根本原因是家具與建筑的親緣關系,它們高度一致,如影隨形。中國古代建筑都是木結構或磚木結構的,人們自然順便利用建筑中的木材來制作家具,在取材的方便性和經濟性方面顯得十分合理。自宋代以降,中國的室內生活中垂足而坐的方式逐漸形成,并得到普遍流行,于是宋代家具直接吸收兩宋建筑的“大木梁架結構”的營造法式,運用小木作制造工藝,很快使宋代家具完成了向高形形體的過渡。于是,確立了框架結構的形體式樣,替代了隋唐以來的沿用的箱形、臺座壸門式結構。
在長江中下游的江南地區,民間就地取材,選用當地盛產的櫸樹為家具的用材,大量制造供人們日常生活使用的櫸木家具,這種木材質地堅硬、色澤明麗,花紋優美,尤其是樹齡久長,粗大高直的樹材,心材常呈紅橙顏色,紋理的結構呈排列有序的波狀重疊花紋,俗稱“寶塔紋”。在蘇州、松江一帶,還把這類木制的家具稱作“細木家伙”。
到明代中期,除櫸木以外,家具用材又進一步采用高級硬木,如紫檀木、花梨木、烏木、鐵力木等,其中尤以紫檀、花梨最成一代時尚。嘉慶年間,宋氏刊本《臺州叢書》刊萬歷時進士王士性《廣志鐸》中也說:“姑蘇人聰慧好古,亦善仿古法為之,……幾案床榻,近皆以紫檀、花梨為尚。”
實際上,選用紫檀木、花梨木制作家具在唐代就已開始,但真正大量采用這些優質硬木制作家具,還是到了明代中葉歷經櫸木才風靡起來的。家具用材成為了一種特殊的家具文化現象:通過家具用材表達家具文化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