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關媒體報道北京市某些中介機構和個人收取中介費后,承諾為個別外埠人員補繳養老保險的情況。北京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表示,一經發現屬于違規補繳的情況,將對違規補繳產生的繳費年限和賬戶進行清理,后果由違規個人承擔,并將相關信息記入個人信用警示系統。
北京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今天表示,根據國家相關規定,以偽造證明材料或其他欺詐手段參保繳費的,屬違規行為。提醒市民切勿聽信不法中介的宣傳,切勿通過不法中介,違規辦理社會保險補繳手續。
此外,北京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表示,中心與北京市小客車指標調控管理辦公室、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房屋管理等部門是通過數據交換平臺進行相關信息的核對、審查,外埠在京參保人員購車、購房無需開具紙質社保繳費證明。北京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在此提醒外埠在京參保人員,切勿聽信謠言,避免上當受騙,使自己的利益受到損害。
另外,北京市人保局今天表示,各參保單位在3月1日至4月20日,及時申報2011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工資。
據悉,參保單位申報2011年度社保繳費工資,要以參保人2010年1月至12月實際發生工資總額的月平均工資作為依據,申報期間參保單位要如實申報,不得瞞報、漏報。
相關負責人表示,如果參保單位未按規定時間申報社會保險繳費工資,將按規定,由參保地的社會保險經(代)辦機構,暫按上一年北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核定醫療保險繳費工資基數,養老、失業、工傷、生育保險按照單位最后繳費月繳費基數的110%確定新年度繳費工資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