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00元家具破損有色差
日前,家住濱海新區的李麗(化名)夫婦打進本報4009-222-001維權熱線求助,今年5月初,借著“五一”假期促銷,李麗夫婦在某家具城購買了品牌家具一套,分別是床、衣柜、床頭柜等臥室四件套,總價8000元。由于銷售人員推薦時承諾,家具外框為實木,內部為板材,兩口子多留了個心眼特意讓銷售人員在訂單上進行標注。1個多月后,家具送到了李麗家里,兩口子發現家具有幾處摩擦破損,內部板材在包邊處理上也存在問題,多處都有縫隙。他們同時還發現家具的顏色跟當時在商場里看到的也不一樣,有一些色差。盡管發現的問題不影響正常使用,但他們對產品的質量產生了質疑,便找到了商家要求處理,商家表示可以對家具問題處進行維修,但維修周期很長。然而李麗夫婦因有事將赴外地,半年后才回來,遂要求商家退貨。商家不同意退貨,只同意維修,并稱他們如一定要退貨,將收取30%即2400元退貨費。
支付1000元后家具退貨
接到求助后,本報立即展開調查,并提醒他們向消協部門投訴。新區消協工作人員分別向買賣雙方做工作。李麗夫婦購買家具商品出現問題后,應按照《天津市家具商品維修更換退貨責任規定》進行維修、更換和退貨,出現嚴重質量問題或更換后質量仍舊達不到國家標準的,才適用于退貨。他們在未要求商家進行維修和更換的情況下,直接要求退貨,不符合相關規定,若李麗夫妻堅持要求退貨,則需承擔合理費用。針對被訴商家,家具色差由于在訂單中已有明示,且色差在可接受范圍內,商家不承擔責任。家具存在的瑕疵應依據相關規定履行“三包”責任。而在消費者堅持要求退貨的情況下,商家應合理計算損失,不得無依據向消費者索要過多退貨費。經過雙方反復溝通,最終達成調解協議:商家為李麗夫婦所購買家具做退貨處理,李麗夫婦承擔1000元退貨費。
新區工商局提醒,假日消費促銷優惠力度大,但消費者購買商品要保持冷靜。家具作為貨值較高的商品,消費者在進行購買的時候,一定要考慮周全,謹慎選擇購買。在購買家具時,為明確消費雙方責任義務,減少家具糾紛,應盡量使用家具銷售合同示范文本。一旦發生消費糾紛,糾紛雙方應以積極的態度和平和的心態解決糾紛。經營者和消費者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時,應依據政策法規,在合理合法的范圍內爭取自己的權益,如果主張不切實際,將無法得到支持。